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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内高校不得因残疾拒绝接收符合条件考生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4-04-21 10:12:40  浏览查看()

    全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召开。河北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省内普通高校必须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4月17日,全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在情况汇报中提出,到2016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并重申:省内普通高校必须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据了解,河北省已经建立并实施了“普及特殊教育县(市、区)”评估验收制度,有力推动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到2013年底,全省建有特殊教育学校155所,在校生达到1.31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有2956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2013年,石家庄市和邯郸市各投入1.5亿元新建高标准市级特殊教育学校,目前,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建筑已经基本封顶。

  除改进完善硬件设施外,我省不断加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比例,让不同条件不同家庭的残疾孩子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随班就读既能满足轻度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需要,又有利于残疾儿童融入社会。”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表示,我省积极推动普通中小学校创造条件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同时发挥县级特教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由特教学校帮助普通学校为随班就读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教学计划,并建立起特教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

  残疾学生在生理、心理方面和普通学生有明显不同,为充分满足残疾学生未来生活的需要,我省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创造了“文化教育、身心康复、职业培训、就业安置”四位一体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在注重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坚持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劳动和就业能力,使他们真正成为“残而不废、残而有为”的人才。各截至目前,我省11所设区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部举办了高中阶段教育,面向所辖县、市、区招生,目前,全省共有19所特教学校开展了高中阶段教育,其中10所学校开设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班,特教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今年初,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远程教育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将为残疾人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参加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机会,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今后,我省将计划支持1所高校举办特殊教育学院,专门招收残疾人大学生,满足残疾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省内普通高校必须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来源: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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