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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2014年高考25日开始报名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11-21 09:37:06  浏览查看()

    本网讯 一、报名时间

  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进行,其中考生网上填报时间为11月25日至29日,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

  二、报名条件

  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具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具备贫困地区专项生报考资格:

  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我省贫困地区(见附件五)。

  4.具备少年班报考资格: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少年班的报名条件,见学校当年少年班招生简章;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流入河北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⑹外省在河北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河北省的考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

  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法

  1.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河北省外市户口在保定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包括往届复读生),可以在保定市就读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市内跨县就读的社会考生(包括往届复读生),可以在就读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有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包括学习经历、现实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等内容);没有工作和学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提供证明(包括学习经历、现实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等内容);未在就读学校报名的考生应提供就读学校的证明(包括学习经历、现实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等内容);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辍学的,要出具学籍表和辍学证明;没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经历的,还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尚未安排的转退军人应有民政部门介绍信;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和录取新生名册。

  2.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流入河北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负责。学籍审查工作由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高中学籍管理部门审查;户籍审查工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结合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必要时请公安部门配合进行。

  4.保定二中负责户口在市区的社会青年、在职职工、在外地借读生等考生的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安排

  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分为考生网上填报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拟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各种单独招生等)均须参加报名。考生应于2013年11月20日前,持有效证件、证明到相应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审查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各报名点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日等信息。

  已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2013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12月1日至5日,考生持有效证件、证明到原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照相、采集指纹信息等工作。

  报考艺术、体育、对口类专业和拟参加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及院校单独招生等专业(专门)考试的考生,进行专业(专门)考试时,必须向测试点交验《报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在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报名点打印,考生可向报名点索取。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四、报考科类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艺术文、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艺术理、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艺术类包括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美术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其中音乐类(分声乐、器乐两项)、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联考。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张建昌)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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